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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2

中外旅游产业对比分析

时间: 2016-07-12 编辑:

近年来,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 展,消费者对境内境外旅游服务的需求 呈几何倍数快速增长。为了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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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 展,消费者对境内境外旅游服务的需求 呈几何倍数快速增长。为了迎合这种需 求,广大传统旅游公司提供了大量传统 旅游服务以满足顾客日益增长的需求。 与此同时,众多互联网新兴创业公司也 在这个过程中,嗅到了商机。通过把旅 游行业与新兴的互联网元素结合,创造 了多种全新的服务模式,满足了顾客日 益多变和挑剔的要求。相比于过去,中 国旅游产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 化,而快速发展所带来的一些弊病也逐 渐浮出水面。与中国旅游业相比,欧美 旅游业起步较早,经过长时间的发展, 各项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相对比较成熟, 但是在最近,也受到了互联网公司快速 发展所带来的冲击以及挑战。本文着力 于从法律法规,客户需求与商业模式, 互联网+三个方面,对比分析中外旅游行业的异同,希望为各位读者一个旅游业的清晰框架。

现代旅游业相关法规的起源

欧美旅游业起步较早,相关记录最 早可以追溯到二战以前,而二战之后, 全球旅游业更是获得了快速的发展,成 了各个国家不可忽视的支柱产业之一。 为了解决和规范在这个背景下产生的 一些矛盾和问题,许多发达国家在上世 纪中叶推多了大量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随着发展,旅游法这一定义也逐渐确立起来。目前,60多个国家都推出了根据自己国家情况所制订的旅游业相关法律。

根据目前的情况,各国旅游法大概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类:文物古迹类开发保护来,从业人员行业规范类,以及消费者保护类三类。比如法国为保护本 国的文化古迹,制订了详细严谨的法律 法规来规范对各已知和潜在景点景区 的开发行为。如通过开发巴黎圣母院, 埃菲尔铁塔,卢浮宫,凡尔赛宫等文化 古迹,吸引全世界游客,促进本国旅游 业的发展,而在开发的同时,也提出严 格的开发标准,开放维护时间,保护不 可再生的文化古迹,艺术珍品不受到旅 游产业的破坏,为后代子孙留下宝贵的 物质文化遗产。在从业人员规范以及消 费者保护方面,日本则是相关法规制定 的先驱。得益于日本严谨周到的服务意识,日本就制定了《旅游基本法》,《旅 行社法》,《旅游业法》等一系列法律,以规范旅游从业者行为,报账旅游从业 者以及游客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数十 年的努力,营造了安全,周到,贴心的 日本旅游形象,在多项世界旅游目的地 国评比中都名列前茅。即使发生某些特 殊情况或者矛盾纠纷,也可以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解决各种矛盾,给各方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客户需求与商业模式

随着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中国境 内游出境游的需求出现了快速的增长, 目前已经跃居全球第三大入境旅游接待国和第四大出境旅游消费国。然而由于历史发展和文化习惯等各种原因,我国消费者在对旅游产品的要求和消费习惯 上,与其他国家消费者存在较大的不同。 这些要求和消费习惯,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代的发展,消费者年龄层次的变化,也在不断变化中。

我国地大物博,辽源幅阔,名山大 川,文化遗产丰厚。在景点景区建设风格 特点和消费者消费习惯的共同作用下,逐 渐发展处了一套重游览观光,轻休闲娱乐 的产品服务特点和消费者消费习惯。消费 者要求游览线路规划,充实而有特色,少 操心,在有限的时间下,最大程度游览各 地的知名景点留下美好的回忆。而相对于 对观光型产品的强烈需求,休闲度假型产 品市场一直处于不温不火状态。为了满足 顾客这类需求,各大旅行社推出了大量大 团游旅行项目,一度非常火爆。然而随着 行业的发展,这类服务的一些弊病也逐渐 显现出来,如各公司产品同质化严重,无 法满足个人需求,行程安排不合理,游览 时间过短,低价竞争,安排大量购物环节 等等。许多旅行社和互联网类新兴公司, 针对这种情况,推出了私人定制旅游以及个人自由行服务,作为未来的发展方向,本文最后一节会详细探讨这类服务。

欧美消费者,则体现出与中国消费者 不同的消费习惯。与中国消费者重游览观 光的消费习惯不同,欧美消费者更加重视 旅游产品休闲度假属性,并且对于私密性 和个性化有着更多的要求。欧洲旅游产品 相对于国内旅游产品来讲,行程定制更加 宽松自由,大多数产品仅包含酒店交通工 具及少量特色饮食,不安排导游,不安排 具体旅行行程,把到达目的地之后的行程 规划全部交给顾客,并且出团的单位也由数十人的团队变为了消费者的家庭或者朋友,做到服务的私密性和个性化。在旅游目的地的选择上,比较倾向海岛,雪 山滑雪等度假休闲元素较多的地方,并 且在同一目的地逗留时间较长。而随着 世界文化的交流,这一消费特点,在我国年轻一代消费者的身上也有越来越明显的体现。

互联网+ 与未来发展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众多互联网公 司把互联网元素添加到了旅游产品中, 也给这个行业带来了许多有趣的变化。 结合互联网+ 商业模式的特点,针对过 往传统旅游产品的缺点,现行的创新型旅游服务产品主要分为两个类型。一类为私人订制类服务,一类为平台类服务。

私人定制类旅游服务,强调个性 化,保姆式服务。此类服务修正了大团 游的很多弊病,如行程不自由,个性化不高等,获得了很多消费者的喜爱。然而私人定制旅游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其模式本身也存在一些不可更改的弊病。 因为服务人员少,无法平摊陈本,所以 私人定制类服务定价普遍高于传统旅 游产品。其服务本身,对从业人员的基 本素质也要求很高,且无法大规模复制相同服务,因此此类服务在市场推广上存在一些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另外一些公司也另 辟蹊径,推出来一种截然不同的服务模 式。根据目前年轻消费者,消费能力偏 低,但是自主能力挺强的特点,此类服 务把传统旅行服务中行程定制规划,以 及景点导览的部分剥离出来,交给消费 者自己完成,仅提供酒店,交通工具, 门票等各类旅游产品的比价预订服务, 力图通过价格优势吸引消费者。而欧美 市场,经受过互联网的冲击之后,也呈 现出同样的发展方向,平台类服务,通过自己灵活自主的特点,正在逐渐取代传统的打包式假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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