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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4

微软“混合云”借紫光互联落地中国

时间: 2016-07-04 编辑:

按照中国相关“数据不能出国”的规定,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中国用户没有办法购买和使用在国际上被大...

配图2:签约

按照中国相关“数据不能出国”的规定,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中国用户没有办法购买和使用在国际上被大量应用的公有云服务——无论是谷歌云还是亚马逊。

但是现在,微软先行了一步:通过紫光互联购买由世纪互联负责运营和服务的微软云。

2016年6月30日,在厦门,由紫光集团与世纪互联集团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紫光互联举行了成立及战略签约仪式。从出席的嘉宾可以看出此次合作对于微软、世纪互联和紫光三方的重要程度:微软总部商用云事业部总经理Chris Crane、世纪互联创始人兼董事长陈升,紫光集团董事、紫光互联董事长齐联,紫光互联CEO周群、世纪互联副总裁兼云CTO沈寓实,悉数到场。

此次合作的源头需要追溯到2012年。

囿于信息安全考虑,国内企业的核心数据不得出国的硬性规定,使得众多的云服务提供商在中国难以落地。但是在2012年,微软开始尝试通过其他的方式将自己的公有云在中国落了地:与世纪互联合作,开启了一个内部代号为“月饼”的保密项目——或许是微软认为月饼是最具中国特色的食物,所以可见这一项目所具有的地域指向性。

根据“月饼”项目:世纪互联成立了全资子公司蓝云,一方面,负责微软公有云从形式和手续上实现合规,更重要的是,全权负责微软公有云在中国大陆地区的运营、运维,并参与市场推广、合同签订等商务环节。这就使得中国的用户,可以通过微软采购公有云服务,但是实际负责运营的主体并不是微软。

经过3年多,微软的公有云产品Azure已经拥有了6.5万家在华用户,office365的用户也超过了100万家。

很显然,这种合作方式一方面保证了中国大陆地区用户可以应用微软云技术和服务,同时,数据依然保存在中国公司(世纪互联)手中,而不必担心其他国家政府以安全理由侵犯相关数据,影响数据的安全。

但是这种合作也存在明显的问题。

首先,在中国市场,只采用公有云服务的用户,大多是中小型,更多具有影响力的大型用户,都希望采用“混合云”的方式——将更核心的数据保存在企业内部。而通过“月饼”项目的微软和世纪互联,一个负责技术和产品,一个负责服务和运维,所以针对用户个性化需求的私有云产品的定制和开发,存在明显的空位。

其次,按照微软和世纪互联的合作协议,微软公有云项目的销售工作,依然由微软自己负责。这让微软无法成为那些有严格采购规定的国企、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商,后者虽然有心采购,但无力更改相关的规定,所以使得微软公有云错过相当多的大项目。

2015年9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曾到访位于西雅图的微软总部,据Chris Crane讲,正是此次的到访,促成了紫光成为微软和世纪互联合作项目的“第三方”。

根据微软、世纪互联和紫光股份在2015年9月签署的协议:紫光股份和世纪互联将共同出资组建新公司(紫光互联),新公司将基于微软的云技术,倾力打造一个“技术领先、自主可控、可按照客户需求量身定制的混合云解决方案和相关服务。”

如今,紫光互联终于成立,而三方的合作脉络也更加清晰:新成立的紫光互联将填补之前微软和世纪互联合作当中的空位——通过应用微软的云计算技术,与运行在世纪互联的公有云产品相结合,提供真正来源一致(微软云计算技术)的“混合云”解决方案。

同时,根据陈升的说法:“此次合作也是特别针对国企、政府的一个混合云战略的落地。”基于紫光互联的国内公司身份,承担更多的销售和市场推广工作,也可最大程度消除与中国国企和政府相关部门合作的身份门槛。

这也就意味着,未来中国市场上,除了阿里云外,用户也可以通过紫光互联应用到全面的微软云,这将对这个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不言而喻——毕竟阿里云项目到目前为止,无论是技术还是应用,都还是相对初级的阶段,但是微软云不仅已经经过市场的验证,在全球拥有最多的用户,即便是在中国市场,也是被验证过的。可以预见,在中国云服务市场,一场没有政策保护、实力悬殊的竞赛即将展开——当然前提是紫光互联能够多大程度上满足中国用户的需求。对于中国用户来讲,也终于有机会真正用到体现最新技术的云服务,无疑是一件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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